黔东南州城市灾害事故应急通信系统采购项目流标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6条相关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采购作废标处理。 采购人将依法重新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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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作者: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caigou/qita-caigou/574381.html
黔东南州城市灾害事故应急通信系统采购项目流标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6条相关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采购作废标处理。 采购人将依法重新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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