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内容:
| 项目编号 | E5203822026000297001 | 项目名称 |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 |
| 标段(包)编号 | E5203822026000297001001 | 标段(包)名称 |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 |
| 异议内容 | 1、疑问1:招标人须知10.1.2条中,规定了文字内容(含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段前段后间距为0;表格中的文字是否也执行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段前段后间距为0的规定。插入的图片上的文字是否有要求,图片行间距是否也要求25磅,如果是的话,25磅行间距图片无法正常显示完整。表格内文字是否也要求首行缩进2字符、行间距25磅。 | ||
异议答复:
| 异议答复 | 针对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制酒三片区施工(项目编号:E5203822026000297001)招标文件的异议,将在异议提出截止日期之后统一进行回复,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