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湖之舟1#、2#消防设施工程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虹湖之舟1#、2#消防设施工程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顺金大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虹湖之舟1#、2#消防设施工程项目二次已于201911291000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浙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6900309.88元

中标工期:55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魏喜红

项目负责人资质: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川151181901779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飞恒安全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价:7205848.86元

中标工期:55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伟利

项目负责人资质: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湘143161771596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仟亿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7035867.18元

中标工期:55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吕欣

项目负责人资质: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8141524213

公示期至20191206。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安顺市西秀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安顺金大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3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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