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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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赤水市人民法院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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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赤水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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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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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4年2月17日1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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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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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赤水市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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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李福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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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2248816.1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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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习水五星商业街3#楼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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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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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胡仕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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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2241505.9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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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赤水市荷塘月色D1E1栋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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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州万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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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蔡荣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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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
2243516.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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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修文县农业局畜牧站地块廉租住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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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2014-2-21 |
至 |
2014-2-25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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