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首届农业嘉年华活动阿所大营广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筑公资示(2016)建字第1537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阳市白云区牛场布依族乡人民政府贵阳首届农业嘉年华活动阿所大营广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工程(入场登记号:JSGSG5201132016011501)已于2016年 4月8日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大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454.498781

中标工期150(天)

项目负责人闫群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注册(职称)证号:陕261111232837

第二中标候选人:遵义高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454.666305

中标工期:150(天)

项目负责人:邹健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注册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职称)证号:黔252131313215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恒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资质:

中标价(万元): 454.566249

中标工期:150(天)

项目负责人:李焱哲

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注册(职称)证号:黔252131415501

中标结果公示至2016年 4月1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 白云区招标办(地址:白云区健康路15号 电话:84831908) )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相关链接:中标候选人详细信息

2016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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