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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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仁怀市2017年南部新城冠英片区城市棚户区(和谐广场小区二期)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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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仁怀市南部新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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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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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17年1月22日14: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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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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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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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张天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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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按照国家收费标准下浮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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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93.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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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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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沈清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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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按照国家收费标准下浮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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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73.4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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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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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或总监或者首席设计师或技术负责人 |
赵科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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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价 |
按照国家收费标准下浮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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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60.1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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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
2017年1月26日 |
至 |
2017年2月4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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