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公资交(建)告(2016)31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大道道路工程(开发区至镇宁段)以安发改投资(2015)5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顺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贵安大道道路工程(开发区至镇宁段)中心试验室招标;
项目地点: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宁县;
项目规模:项目路线起于安顺市二环路与黄果树大街延伸交叉点,途经开发区幺铺镇、镇宁县大山镇,终点接镇宁南北大街,路线全长16.943公里。全线按双向8车道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路基宽度60米,路面宽度40米,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
计划工期:36个月;
招标内容:贵安大道道路工程(开发区至镇宁段)工程建设期内试验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须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并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具备计量认证证书(CMA);具有试验检测能力和经验,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成功完成过公路中心试验室项目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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