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二期建设项目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毕节金海湖新区经济发展局金海经发复[2017]3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自毕节实验区教育基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筑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约114821.19平方米;其中:教学楼A1建筑面积约12136.75平方米,实训楼B1建筑面积约13132.16平方米,学生宿舍楼N3/N4/N5/N6建筑面积约56640.19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约7982.03平方米,实训楼B3建筑面积约5212.13平方米,会堂建筑面积约5849.03平方米,实训楼B4(15班幼儿园)建筑面积约5386.56平方米,绿化面积约152766.43平方米,给水管网约5988米,排水管网约6698.7米,供电管网约2997.7米,篮球场8个,排球场21个,网球场6个,路灯202个,围墙2302米,道路约37906.68平方米,停车位200个,人防车库约7508.13平方米及二期建筑占地范围内的室外附属工程(含铺装绿化、道路和室外水管网)。

2.3项目总投资:约36661.31万元;

2.4招标范围:

设计阶段:本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直至竣工验收服务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后期服务等

勘察阶段: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全部内容,含钻勘、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

施工阶段: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所示(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含电梯)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及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的建造。

(备注:可研报告估算投资中若有教学实训仪器等设备的,不在本次招标承包范围,由建设单位另行招标采购。)

2.5计划工期:15个月(其中主体工程必须在20188月底前完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格要求、勘察资格要求和施工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设计资格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3.1.2投标人须具备的勘察资格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驻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1.3投标人须具备的施工资格要求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由一个满足本项目设计资格要求的设计单位、一个满足本项目勘察资格要求的勘察单位和一个满足本项目施工资格要求的施工单位组成;

3.2.2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相应的合同范本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3.2.3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4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18日上午900时至2017524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CA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 并缴纳标书费 ,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6 13日上午09:30 时,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国家指定媒介)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省指定媒介)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 招标文件费、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7.3 招标文件费接受公司基本账户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6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0857-8317294)。

7.7 请于开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招标文件费发票。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吉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金海湖新区职教城内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101大厦

TA-2- 37-4

邮 编:551700

邮 编:550002

联系 人:邹老师

联系 人:赵英

电 话:13985354391

电 话:13984570000

传 真:

传 真:0851–8412881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52381819@qq.com

入黔备案号: /

资质证书有效期:2020731

20175 18

附件: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招标文件【幼专】.pdf

项目所在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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