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金沙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场地平场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二期场地平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项目【2015】1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县级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金沙县新城区;
2.2建设规模: 场地平整面积22666.78平方米,土方总开挖206843.1立方米;
2.项目投资:617.29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文件、招标人的其他通知文件所示全部实施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1 个,近三年项目经理完成类似业绩 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4 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 11 月 10 日下午17:00时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信息费、标书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信息费、招标文件费请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账号:17710121050000418,户名: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信息费、招标文件费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缴纳),信息费、招标文件费,须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完成绑定,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转入并确保到账,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 11 月25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其他 (注:可填写内容)
7.1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61.159.147.102/)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须慎重选择投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相关原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验证结束后方能取回。
7.2 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缴费指南及注意事项,若因投标人原因或银行到账时间延迟影响投标人投标的,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沙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沙县新城区 地 址:贵阳市延安中路兴中元大厦12楼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 系 人: 常青
电 话:13985886894 电 话: 15985146903
2015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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