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义市2018年下五屯永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二次)澄清通知
致:各投标人
1、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元)”,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2、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远程开标的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变更为:2022年7 月19日10 时00分。
注:其他相应内容作相应变更,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自行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特此通知。
兴义市茂行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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