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5-06-09 10:00:00(北京时间) |
2025-06-27 10:00:00(北京时间) |
2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此项目整体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产品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删除 |
3 |
商务要求-其他要求 |
1.采购文件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供货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资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1.采购文件内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生产商或出版社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资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4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年0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3日23时59分 |
2025年0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3日23时59分 |
5 |
政策优惠 |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精神、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州财采〔2022〕2 号、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 号),所投产品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生产的,此项目整体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产品制造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精神及《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精神、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州财采〔2022〕2 号、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 号),所投产品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生产的,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1、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
6 |
合同履约期限 |
2025年06月29日前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的供货、设施改造和设备的调试及安装完毕 |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