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效镇大龙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澄清说明致:各投标人关于“顶效镇大龙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于2021年04月24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及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一、“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原来的“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4 人”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 5人;”二、“第三章 评标办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1、“项目经理职称”由原来的“提供项目经理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未提供得0分。”变更为:“提供项目经理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提供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未提供得0分。” 2、“技术负责人职称”由原来的“提供技术负责人为中级职称得3分、未提供职称为废标。”变更为:“提供技术负责人为中级职称得1分、提供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未提供职称为废标。”3、“其他主要人员”由原来的“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提供上岗证、安全员提供安考证,证件齐全得1.5分,缺其中一项得0分。”变更为:“1、施工员、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提供上岗证、安全员提供安考证,证件齐全得1.5分,缺其中一项得0分。2、提供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证的得2.5分,未提供得0分。”4、投标总价得分分值由原来的71.5分变更为70分。三、本项目中所有“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变更为:“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如项目经理已经退休的,但未达到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证书失效年龄的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本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澄清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特此澄清!兴义市人民政府顶效街道办事处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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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效镇大龙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GZZB
[Gyl20210421908625837]顶效镇大龙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一期).QXN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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