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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工程量清单“关于工程量清单的说明”、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一、关于工程量清单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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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章节的清单尾部备注无法在电子工程量清单中显示;
2、设备(材料) 无法分别填报设备(材料) 费以及安装费:
3、采用固定价的重要设备(材料) 无法在电子工程量清单中显示设备(材料)的设备费;
4、临时工程的拦标价“▲”符号无法在电子工程量清单中显示。
我公司针对上述说明,作如下处理:
1、投标人必须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扫描盖章文件) 要求为准报价,格式按照电子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中备注有固定设备费的,应在备注栏中备注安装费。
3、临时工程报价时不得超过临时工程拦标价。
4、工程量清单(扫描盖章文件) 尾部备注无法在电子工程量清单中显示的内容,在投标报价总说明中列出。
5、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扫描盖章文件) 要求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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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章节的清单尾部备注无法在电子工程量清单中显示;
2、设备(材料) 无法分别填报设备(材料) 费以及安装费;
3、采用固定价的重要设备(材料) 无法在电子工程量清单中显示设备(材料)的设备费;
4、标注拦标价的“★”符号无法在电子工程量清单中显示。
我公司针对上述说明,作如下处理:
1、投标人必须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扫描盖章文件) 要求为准报价,格式按照电子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中备注有固定设备费的,应在备注栏中备注安装费。
3、标注“★”符号的为设有拦标价的项。报价不得超过该项拦标价。
4、工程量清单(扫描盖章文件) 尾部备注无法在电子工程量清单中显示的内容,在投标报价总说明中列出。
5、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扫描盖章文件) 要求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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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中第三项第二点“投标报价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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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单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备注“▲”的)报价合理性。
主要工程单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备注中带“▲”的)报价合理性的计算:取参加商务评审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各主要工程单价中不超过经业主审定的拦标单价计算平均值作为基数G。
1、基础价格计算依据、方法及成果是否合理;
2、主要工程单价组成、分析、计算出现错误;
3、投标人主要工程单价组成、分析、计算虽未出现错误,但超出(大于)业主公布的主要工程拦标单价(已详列在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或低于0.9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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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单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备注“★”的)报价合理性。
主要工程单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备注中带“★”的)报价合理性的计算:取参加商务评审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各主要工程单价中不超过经业主审定的拦标单价计算平均值作为基数G。
1、基础价格计算依据、方法及成果是否合理;
2、主要工程单价组成、分析、计算出现错误;
3、投标人主要工程单价组成、分析、计算虽未出现错误,但超出(大于)业主公布的主要工程拦标单价(已详列在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或低于0.9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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