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 清 函
各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招标人前附表1.4.1条
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现更改为:
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开标时间不更改。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23日
附件: |
答疑说明文件[澄清函.pdf] |
答疑正文[澄清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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