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经济开发区杏江园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 (二次招标)
 是否延期: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缴纳方式: | 否 |
 是否修改保证金金额: | 否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 |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10.11.3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我公司若中标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置情况进行施工工作,且保证不分包、不转包。若违背本承诺,一经发现,招标人可解除合同,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承诺书将于2018年1月31日16:00时前送至招标人处(贵州清水江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部)存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岳娅 、王明旭 0854-4992812)。先修改为:10.11.3投标人需书面承诺:我公司若中标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置情况进行施工工作,且保证不分包、不转包。若违背本承诺,一经发现,招标人可解除合同,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承诺书将于2018年2月26日16:00时前送至招标人处(贵州清水江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部)存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何岳娅 、王明旭 0854-4992812)。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18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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