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金沙县中医院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毕节市金沙县中医院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0月28日
二、更正内容:
序号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现更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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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投标报名时间为2020年 10 月 28 日上午9:00时至2020年 11 月 3 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CA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现投标报名时间为于2020年 11 月 21 日上午9:00时至2020年 11 月 25 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CA在毕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报名,并于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2 |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1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 月 11 日 9 时 30 分。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也相应延期至2020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前。 |
3 |
A4.4 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和评分(C) 施工项目人员(1分):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1分。注:提供以上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
施工项目人员(1分):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1分。注:提供以上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 |
4 |
A4.6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E) 企业业绩(9分) 1.为2017年1月1日至今,具备建设面积大于或等于58000 m2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每个得2分,该项最高得4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 为2017年1月1日至今,具备建设面积大于或等于58000 m2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每个得1分,该项最高得2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 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8亿或建筑面积58000 m2以上的房屋建筑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的每个得1分,满分1分,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2.8亿或建筑面积58000 m2以上的房屋建筑业绩施工总承包业绩的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 |
A4.6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E) 企业业绩(19分) 1. 为2017年1月1日至今,具备建设面积大于或等于58000 m2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每个得3分,该项最高得6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2. 为2017年1月1日至今,具备建设面积大于或等于58000 m2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每个得3分,该项最高得6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3. 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建筑面积58000 m2或金额2.8亿以上的房屋建筑类业绩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7分,满分7分,注:已完成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在建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扫描件) |
5 |
A4.6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E) 荣誉证书(20分) 1.2017年1月至今(以发证时间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由科技、财政、税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3.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连续3年及以上获得过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全国优秀施工企业”企业称号的得4分。 4.2017年至今,施工单位承担过的房建类项目中,获得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每一项得2.5分,最高得10分(此项由施工单位提供)。 注:以上证书以获奖证书办法时间为准,提供以上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该项不得分。 |
A4.6其他因素的评审和评分(E) 企业实力(5分) 企业体系认证: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没有或仅有其中部分的不得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为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其他(5分) 其他:提供企业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承诺使用30人(含30人)以上的,得5分,承诺使用20人(含20人)以上的,得3分,承诺使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得2分,承诺使用10人以下的或未提供承诺的,得0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变更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金沙县中医医院
地址:毕节市金沙县杨叉街河滨路147号
联系人:汪工、吴工
电话:18744901696、18285178408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颢源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6号贵阳世纪城X组团1,2,3,4,5栋5单元16层7号
联系人:刘工、金工
电话:15338680533、18685369503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 变更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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