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玆有我单位“新建安顺市北大培文学校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4.1第4小点“投标人需承诺如工程进度款未按时拨付不能以任何理由停工。”
现删除该条补充。
本次澄清不影响招标文件制作
原开标时间不变,原保证金递交时间不变。
安顺市西秀区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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