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城区排水(雨水)防涝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

投标人
经研究,对 镇远县城区排水(雨水)防涝工程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根据监督部门在监督平台上反馈意见对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更正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二、投标人须知附表10.5 第6条“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所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金额,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更正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中标人、代理机构协商解决。”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 第7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要求人员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 年任意一个月。”更正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要求人员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 年10月、11月、12月中任意一个月。”

四、评标办法 2.2.4(5) 企业信用“投标人响应“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 ”的承诺用工分值,具体为:使用30人(含 30,下同)以上的,得3分;使用20人以 上的得2分;使用 10 人以上的得1分。 ”更正为“投标人提供“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的承诺 ”,承诺使用 30 人(含 30,下同)以上的得3分;使用20人以上的得2分;使用10人以上的得1分。”

镇远县供排水建设站(贵州永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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