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2020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盘州市2020年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2、项目编号:XHY-2020-GK1013

3、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25472001

4、项目联系人: 招标一部(余航)

5、项目联系电话: 0858-8766859-802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盘州市主城区及所有乡、镇、街道办的病媒生物消杀防制技术服务

(2)采购数量: 一批

(3)采购预算: 包1:2150000.00元

(4)最高限价: 215.00万元(人民币)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①在当地党委、政府创卫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支持、配合下,本着安全、有效的工作原则,控制疾病传播,维护群众健康。②开展鼠、蚊、蝇、蟑螂消杀防制工作,监测密度指标分别达到GBT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GBT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GBT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GBT27773-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的要求。③提供鼠、蚊、蝇、蟑螂消杀防制工作印证资料;强化技术支持与培训;强化车站、码头、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公园、党政机关、生活小区、“城中村”、“七小行业”、宾馆、酒店、超市、大型饭店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三防设施勘察、统计、指导,并落实相关消杀防制工作;开展鼠、蚊、蝇、蟑螂孳生地勘察统计与指导;落实鼠、蚊、蝇、蟑螂灭杀药物和器件的采购、配发、安装、宣传、投放、消杀、安全管控、维护等措施。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为期服务一年。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相关的纳税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9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对已运用“互联网+”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要求允许的方式打印社保电子证明,不用再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红色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即可,原件);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原件);⑤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通过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如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无效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书A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获取采购文件信息:(1)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0-04-02 09:00 至2020-04-09 17:00

(2)购买采购文件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电话:0851-88309675,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电话:0851-88309675,交易中心网址:ggzy.guizhou.gov.cn/)

(4)采购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04-22 09:3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4-22 09:30:00

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投标保证金情况:投标保证金额(元):200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04-02 09:00:00至2020-04-21 16:00:00

开户银行及帐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帐 号:0109001400000182

14、PPP项目: 否

15、采购人名称:盘州市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盘州市江源路205号

项目联系人:王奎

联系电话:13639163976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评审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享受的省份包括:贵州省、云南省、青海省)。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进行确定。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鑫海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德坞德馨园南门(德坞方向前行150米)582号

项目联系人:招标一部(余航)

联系电话:13639111796

18、公告媒体: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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