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分包编号:黔南公易采(2019)0797号-1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GZWH-2019-1211J
3、项目序列号:黔南公易采(2019)0797号
4、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5801822、0851-85801820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12146161.81元
(4)最高限价:12146161.81元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电子检务”工程统一规划、检察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及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黔南州人民检察院两房信息化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1.综合布线子系统;2.计算机网络子系统;3.安全防范子系统;4.办案区子系统;5.会议子系统;6.机房子系统;7.弱电供电子系统;8.数据备份恢复子系统;9.检务公开子系统;10.公共广播子系统等10个部分。投标人须完成以上建设内容,且协助采购方完成原有网络和信息系统的迁移。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建设周期为合同签订后8个月。项目建设启动后6个月内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2个月试运行后进行最终验收。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19年或以后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和2019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诚信资格要求:
a.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b.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至开标时间任一时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的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用于专家进行评审。
③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4-1 09:00:00至2020-4-8 17: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购买,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qiannan.gov.cn/)
(4)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4-22 10:3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0-4-22 10:30:00
12、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都匀市黔南大道原黔南农机校内)(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0-4-1 09:00:00至2020-4-22 10:3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存入,不能分多次缴纳;投标人需从诚信库登记的基本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并在交易系统中打印保证金收据作为投标唯一凭证用。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与退还皆按照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投标文件中。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帐 号:9558832405000143738
 14、采购人名称: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高速北出口州公安局大楼4楼
  项目联系人: 刘远华
   联系电话: 0854-845027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或工程)、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或服务或工程)、监狱企业产品(或服务或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分;(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公示)范围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
1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
项目联系人: 项目一部
联系电话:0851-85801822、0851-85801820

附件:

[黔南公易采(2019)0797号-1]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QNZF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采购公告.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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