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纳雍县灌区管理所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镀锌钢管及法兰盘采购(A包仅限于镀锌钢管及法兰盘采购)项目(93-ZC2016-1-223号)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纳雍县灌区管理所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管.镀锌钢管及法兰盘采购(A包仅限于镀锌钢管及法兰盘采购)项目(93-ZC2016-1-223号)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
(1)招标文件的第一章第1.7.5节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1月9日17:3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壹拾伍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
现补充为:1.招标文件的第一章第1.7.5节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11月9日17:3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以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将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
注:招标文件中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纳雍县灌区管理所
日期: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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