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公告项目名称:榕江县2021年板蓝根种植项目(三标段)
原公告项目名称:榕江县2021年板蓝根种植项目(三标段)
项目编号:GZJF2021-1012
项目序列号:GZJF2021-1012
首次公告日期:2021-2-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1、 原招标文件P2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内容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材料和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 现变更为: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材料或近期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 更正2、 原招标文件P4第二章 采购清单、采购内容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 采购清单及采购 二、供苗相关要求: ▲2.中标方具备收购能力,每年中标方定时到指定点回收产品。 ▲3.投标企业所投苗木和苗圃基地必须有:①苗木在榕江县境内繁育并具备县级苗木管理部门的认证手续(榕江县苗木检疫合格证、乡镇政府出具的苗木生产能力证明);②收购能力证明(提供县级工业园区或县工信商务局开具的南板蓝根加工厂生产加工能力证明,不限地区);③南板蓝根鲜茎叶保底收购价不低于1.2元每公斤的承诺书。(投标时需提供以上①、②、③三条相关材料原件查验。) 注:以上标注“▲”部分为必须满足条款,不满足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现变更为: 二、供苗相关要求: 2.中标方具备收购能力,每年中标方定时到指定点回收产品。 3.投标企业所投苗木必须有:①供苗时需提供投标苗木所在地“两证一签”;②收购能力证明(提供县级工业园区或县工信商务局开具的南板蓝根加工厂生产加工能力证明,不限地区);③承诺南板蓝根鲜茎叶保底收购价不低于1.2元每公斤。
更正3、 原招标文件P9 2.评分表 技术部分技术人员组成 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农业或林业中级以上技术人员的,提供一个人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以上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原件,评标现场核验,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得0分。 现变更为: 技术部分技术人员组成 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农业或林业中级以上技术人员的,提供一个人的得2.5分,本项最高得5分。以上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评标现场核验,未提供的得0分。 更正4、 原招标文件P19 资格性审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材料和2020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变更为: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材料或近期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提供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5、 原招标文件P9评分表内商务部分供应能力评价: 供应能力25分:1、苗木基地生产能力证明10分(所在乡镇政府提供育苗基地生产能力证明);2.供苗能力证明12分(与企业或合作社签订苗木销售协议书);3.及时供苗承诺书3分。提供原件材料为准计分,不提供得0分。 现变更为: 供应能力30分:1.苗木基地生产能力证明10分(所在乡镇政府提供育苗基地生产能力证明);2.供苗能力证明10分(与项目实施县内的企业或合作社签订苗木销售协议书);3.承诺所供应苗木中,榕江县域内培育生产苗木占80%以上的得10分,不承诺的得0分。提供原件材料为准计分,不提供得0分。 更正6、 原招标文件P10评分表内商务部分供应能力评价: 企业生产能力证明(15分):有年处理5000吨以上南板蓝根鲜茎叶的加工厂得15分,3000吨以上南板蓝根鲜茎叶的加工厂得10分,1000吨以上南板蓝根鲜茎叶的加工厂得5分,提供由县工业园区或县工信商务局出具的南板蓝根加工厂加工能力证明材料原件为准计分,不提供得0分。 现变更为: 企业生产能力证明(10分):有年处理5000吨以上南板蓝根鲜茎叶的加工厂得10分,3000吨以上南板蓝根鲜茎叶的加工厂得5分,1000吨以上南板蓝根鲜茎叶的加工厂得3分,提供由县工业园区或县工信商务局出具的南板蓝根加工厂加工能力证明材料原件为准计分,不提供得0分。
更正7、 原招标文件P6商务要求,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天内开始供苗。 现变更为: 交货时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天内开始供苗,30天内完成供苗。
更正8、 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下午14:30分现修改为:2021年03月24日下午14:30分。请各投标人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投标准备工作。 |
注: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3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PPP项目: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榕江县农业农村局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秀松
地址:凯里市万博荷香居2号楼2单元1701号
联系方式:1808452779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秀松联系方式:18084527799
文件预览:
原创文章,作者: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thebid.cn/caigou/biangeng-caigou/746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