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高峰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
2、原项目名称:高峰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HSH-SG(公竞)-2020-11-1
4、项目序列号:2020-ZFCG-0990
5、项目联系人:韩雪姣
6、项目联系电话:韩雪姣
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23日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①原在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分办法中的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回答评委提问(10) 由专家评委组酌情赋分; 备注:项目经理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资格证复印件及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由专家核验并现场阐述。 因项目阐述方式方法表达不完善,现将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分办法中的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 由专家评委组酌情赋分; 备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纸质文件形式,单独包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需在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纸质资料后附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及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包封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阐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交易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盖章) ②原采购文件中的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 X%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 现将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X% 的价格扣除统一更正为6%。 因上述更正对采购内容无实质性变更,不影响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延期。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11、ppp项目:否
11、ppp项目:否
12、采购人名称:安顺市平坝区高峰镇人民政府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真星筑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68号金辉大厦塔楼1栋11层5号
项目联系人:韩雪姣
联系电话:15761655596
附件:高峰镇综合文化站更正及招标文件.rar

安顺市平坝区高峰镇人民政府

2020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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