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报价 |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100。注:价格扣除标准: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②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4%的价格扣除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型企业服务,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才能给予价格扣除;④投标报价得分结果保留二位小数,三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
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价格扣除标准: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②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4%的价格扣除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型企业服务,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才能给予价格扣除;④投标报价得分结果保留二位小数,三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
2 |
技术参数响应 |
1、投标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的条款的得30分。 2、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中任意一条参数条款存在负偏离,30分的基础上,扣减 0.5 分/条,以此类推,直至扣减到 0 分为止。 |
1、投标响应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的条款的得40分。 2、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中任意一条参数条款存在负偏离,40分的基础上,扣减 0.5 分/条,以此类推,直至扣减到 0 分为止。 |
3 |
售后服务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主要内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价:售后服务内容、及时到场维修或更换承诺、现有服务体系、服务人员配备、人员技术资质(如有)等。 1、评标委员会认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5~4 分; 2、评标委员会认为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3~2 分;3、评标委员会认为服务方案适用性不好、操作性不强:1 分; 4、评标委员会认为服务方案均不满足以上要求: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主要内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价:售后服务内容、及时到场维修或更换承诺、现有服务体系、服务人员配备、人员技术资质(如有)等。1、评标委员会认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15~11 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10~6分;3、评标委员会认为服务方案适用性不好、操作性不强:5~1分;4、评标委员会认为服务方案均不满足以上要求:0 分; |
4 |
实施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总体计划、质量保障措施、货物配送进度计划等)进行评价:①项目实施总体计划:包含从备货到质保期内的整体工作计划;②质量保障措施:包含产品质量保障措施、配送质量保障措施等;③项目配送进度计划:投标人应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进度计划,不得影响采购方业务开展。 1、评标委员会认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5 分; 2、评标委员会认为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4~3 分; 3、评标委员会认为产品适用性不好、操作性不强:2~1 分;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产品均不包含以上要求:0 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总体计划、质量保障措施、货物配送进度计划等)进行评价: ①项目实施总体计划:包含从备货到质保期内的整体工作计划;②质量保障措施:包含产品质量保障措施、配送质量保障措施等;③项目配送进度计划:投标人应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进度计划,不得影响采购方业务开展。 1、评标委员会认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15~11分; 2、评标委员会认为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10~6分; 3、评标委员会认为产品适用性不好、操作性不强:5~1分;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产品均不包含以上要求: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