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教育局公办乡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原辅料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70120240000I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都匀市教育局公办乡镇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原辅料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118003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开标与评标”中‘评分细则表’ 商务分值:“一、企业实力:2.为降低食品流通环节成本,减少损耗,投标人具有自主生产链,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得3分。“ 该项删除。
2 第四章“开标与评标”中‘评分细则表’ 商务分值:“四、承诺:(一)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在合同执行期内,根据配送学校学生人数,每年在保险公司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4分。(二)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自行提供“营养膳食分析系统(软件)”在合同执行期内无偿向采购人及服务对象开放使用权限,按采购人及服务对象要求提供膳食分析报告的得4分。(三)投标人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必须进入使用“都匀市学校校餐管理系统”,并按规定支付系统使用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及服务对象收取系统使用费用的得4分。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上述(一)、(二)、(三)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将不计分。” 商务分值:“四、承诺:(一)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在合同执行期内,根据配送学校学生人数,每年在保险公司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得5分。(二)投标人承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自行提供“营养膳食分析系统(软件)”在合同执行期内无偿向采购人及服务对象开放使用权限,按采购人及服务对象要求提供膳食分析报告的得5分。(三)投标人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必须进入使用“都匀市学校校餐管理系统”,并按规定支付系统使用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及服务对象收取系统使用费用的得5分。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上述(一)、(二)、(三)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将不计分。”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都匀市教育局
地址:都匀市文明路88号
项目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方式:18285481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航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背湾路33号华馨湾1栋3单元21层附58号
联系人:杨顺翔
联系方式:18684120747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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