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黔发改法规〔2024〕42号)第十条及《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相关规定,拟对辛*梅、董*军、孔*林、蒋*祥、夏*、王*等6名评标专家扣减分(详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评标专家如对评价建议有不同意见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申辩),并向我中心提交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联系电话:0851-85972370,邮箱:jyzxjzt@163.com 。
附件: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建议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履职行为评价建议
序号 |
专家 姓名 |
评标时间 |
评标评审项目名称 |
履职行为情形 |
行为 类别 |
考核扣减分值 |
评价主体 |
1 |
辛*梅 |
2024年7月3日 |
贵州茅台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严重不良行为情形)》第22条“因评标专家原因导致评标评审结果被提出异议,且经复核后属实的(已被评价的不良行为情形不再扣分)。”。 |
严重不良行为 |
30 |
招标人 |
2 |
董*军 |
2024年7月3日 |
贵州茅台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严重不良行为情形)》第22条“因评标专家原因导致评标评审结果被提出异议,且经复核后属实的(已被评价的不良行为情形不再扣分)。”。 |
严重不良行为 |
30 |
招标人 |
3 |
孔*林 |
2024年7月3日 |
贵州茅台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严重不良行为情形)》第22条“因评标专家原因导致评标评审结果被提出异议,且经复核后属实的(已被评价的不良行为情形不再扣分)。”。 |
严重不良行为 |
30 |
招标人 |
4 |
蒋*祥 |
2024年7月3日 |
贵州茅台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严重不良行为情形)》第22条“因评标专家原因导致评标评审结果被提出异议,且经复核后属实的(已被评价的不良行为情形不再扣分)。”。 |
严重不良行为 |
30 |
招标人 |
5 |
夏* |
2024年7月3日 |
贵州茅台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严重不良行为情形)》第22条“因评标专家原因导致评标评审结果被提出异议,且经复核后属实的(已被评价的不良行为情形不再扣分)。”。 |
严重不良行为 |
30 |
招标人 |
6 |
王* |
2024年7月3日 |
贵州茅台医院耳鼻喉科医疗设备采购 |
《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严重不良行为情形)》第22条“因评标专家原因导致评标评审结果被提出异议,且经复核后属实的(已被评价的不良行为情形不再扣分)。”。 |
严重不良行为 |
30 |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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