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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自治县板当镇尅哨休闲活动广场及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复议结果公示

2021-05-21 查看 1 次 贵州亿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亿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公告

紫云自治县板当镇尅哨休闲活动广场及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复议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局招标人)委托贵州亿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邀请招标的紫云自治县板当镇尅哨休闲活动广场及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5月21日10时00分在贵州亿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对本项目进行复议,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复议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人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713567.00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跃华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新大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719242.25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林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栋泰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720317.5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唐中伟

交易结果公示至2021年5月24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局 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贵州亿诚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