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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高峰中学10KV配电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2018-05-15 查看 16 次 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贵安新区高峰中学10KV配电工程(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安新区高峰中学10KV配电工程(二次) 已由贵州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黔贵安行审函(2016)1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贵安新区高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安新区高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安新区高峰镇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422039.00元。

2.3 计划工期:30天

2.4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贵安新区高峰中学10KV配电工程(二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15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5月21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15日00时00分 至2018年05月2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贵安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axqjyzx.com/gaxqh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05日09时30分, 地点为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396号(甲秀南路与迎宾路交叉路口前行300米))。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05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安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axqjyzx.com/gaxq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安新区高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安新区高峰镇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省乡镇企业贸易城塔楼21层1号
邮编:550002邮编:550002
联系人:吴啟胜联系人:聂宁
电话:0851-34668091电话:0851-85807506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18608500505
传真:/传真:0851-8580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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