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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19-12-09 查看 3 次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贵州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已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科技〔20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境内

2.2项目规模:省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的部省共同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也是十三五时期贵州省平安交通建设的重要项目。按照部、省信息化发展要求,结合贵州省治超现状,为进一步巩固治超工作效果,创新治超模式,实现部省有效对接,拟开展贵州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本项目的业务范围为贵州省的全省治超工作,包括超限检测站治超、流动治超、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治超、源头治超、一超四罚、信用治超等,从流程上包含治超检测、执法的全过程。本项目建设的信息系统将在全省交通系统推广应用,主要用户包括:省公路局、省高管局各级治超管理人员,地方政府管辖农村公路的治超管理人员;各级运管机构“源头治超”相关的管理部门;各级治超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通过接口对接、信息共享的方式实现与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功能改造等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本工程总投资5800.00万元。

2.3监理服务期限:730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一个监理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由中标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一个,主要内容:贵州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及系统调试测试期的监理及相关服务。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系统调试测试期满且通过业主验收后止(其中: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12个月,系统调试测试期为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含通信工程或电信工程)。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与项目业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资质,资格条件不做要求。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0日09时00分至2019年1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guizhou.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0日09时00分至2019年1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1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0日13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0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7.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7.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7.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7.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7.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7.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7.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7.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7.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7.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管理局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局不予受理。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0851- 8599245;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25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局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101号公路大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编:550001邮编:550001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51-85992451电话:0851-88579825
手机号码:0851-85992451手机号码:0851-88579825
传真:0851-85992451传真:0851-8857982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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