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剑河县小水体渔业养殖项目(一期—南明镇小水体渔业养殖项目)土建部分已由剑河县农业农村局以剑河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南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联合出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500000元 百分比21.42非政府投资:9172000元 百分比78.58。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南明镇大洋村。 | ||||||||||||||
| 2.2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为 28505.01 ㎡,主要建设内容含新建蓄水池 2 个,面积为 353.25 ㎡,镀锌板帆布鱼池 187 个,面积为 9394.88 ㎡,四池三坝尾水净化区 2456 ㎡,饲料仓库 240.00 ㎡,配套用房 451.00 ㎡,配套建设安全生产通道、场地硬化、室外排水沟等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 | ||||||||||||||
| 2.3 合同估算价:8086800元。 | ||||||||||||||
| 2.4 计划工期:180天 。 | ||||||||||||||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小水体渔业养殖项目(一期—南明镇小水体渔业养殖项目)土建部分。 | ||||||||||||||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01日 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1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7.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无 | ||||||||||||||
| 8.联系方式 | ||||||||||||||
| ||||||||||||||
| 2026年0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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