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二次装修室外绿化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镇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室内二次装修室外绿化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清镇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复[2019]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镇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镇市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镇市城北新区
2.2项目规模:第一部分为装修工程,装修总面积为19520平方米,其中地上装修面积为13920平方米,地下装修面积为5600平方米;第二部分为室外工程13252平方米,其中绿化工程为2200平方米,道路硬化、篮球场及停车场铺装工程为11052平方米;第三部分为智能化安装工程。
2.3监理服务期限:180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 (含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结算及移交工作),工程保修服务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资质,/业绩,并在人员、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09日10时00分至2020年02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22.85.133.14:889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09日10时00分至2020年02月0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22.85.133.14:889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04日10时30分,地点为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楼G座)。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04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楼G座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工程建设类)、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
无
8.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清镇市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环水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清镇市 | 地址: | 贵阳市南明区都司路省乡镇企业塔楼21层1号 |
| 邮编: | 551400 | 邮编: | 550002 |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符合 |
| 电话: | 0851-85807506 | 电话: | 0851-85807506 |
| 手机号码: | 13885031067 | 手机号码: | 18586855919 |
| 传真: | 0851-85807506 | 传真: | 0851-85807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