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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营运管理中心所辖高速公路二、三类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0-02-26 查看 1 次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营运管理中心所辖高速公路二、三类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营运管理中心所辖高速公路二、三类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已由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黔路开发复﹝2019﹞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营运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2020年高速公路通行费支出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营运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遵义营运管理中心下辖高速

2.2项目规模:为保持桥梁良好技术状况,本次针对杭瑞高速(思遵段)、G4215 蓉遵高速公路(仁赤段)、德习高速(务正段)定检评定为三类和二类中技术状况评分较低桥梁进行维修加固。其中杭瑞高速(思遵段)遵义境内共有 3 座三类桥梁,48 座二类桥梁进行维修加固;蓉遵高速公路(仁赤段),共有 16 座二类桥梁(含主桥和引桥)进行维修加固;德习高速(务正段)共有 11 座二类桥梁进行维修加固,合计进行维修加固桥梁长度为 21035.48m。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 1352218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11298420元。

2.3计划工期:180天

2.4招标范围:对杭瑞高速(思遵段)遵义境内3座三类桥梁,48座二类桥梁进行维修加固;蓉遵高速公路(仁赤段)16座二类桥梁(含主桥和引桥)进行维修加固;德习高速(务正段)11座二类桥梁进行维修加固处治,修复内容及方法主要有:梁体、盖梁、墩身表面缺陷采用聚合物砂浆对进行修补;局部脱空脱空处加垫楔形钢板,更换出现变形、老化、开裂的支座;对破损、堵塞部位的止水带进行清理或更换等。详细范围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营运管理中心所辖高速公路二、三类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施工招标

计划工期:本项目于2020 年6月30日前完工,于2020 年8月30日之前完成交(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条件:(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结构补强);(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2月26日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2月26日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5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1(A)不适用;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资料1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B)不适用;5.2(B)不适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其他

7.1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或将企业CA证书开通互联互通功能,具体事宜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为准。7.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投诉、举报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局不予受理。8.2.4招标人受理异议的电话:13511827540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650107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营运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南部新区龙坑办黄泥村(杭瑞高速遵义停车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编:563100邮编:550003
联系人:李政、杨洋联系人:范美方、李博闻
电话:13511827540、18586351601电话:0851-88579825、010-64997351
手机号码:13511827540、18586351601手机号码:0851-88579825、010-64997351
传真:/传真:0851-88579825、010-64997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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