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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2021年-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1-09-10 查看 2 次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普安县2021年-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普安县2021年-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项目已由普安县交通运输局以普交路复〔2021〕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安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州、县三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普安县农村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普安县

2.2项目规模:项目范围为全县农村公路(1573.456公里,其中新增省道158.443公里,县道205.46公里,乡道297.524公里,村道517.029公里,组道395公里)及桥梁67座进行日常养护、日常巡查和养护工程两部分。(一)日常养护、日常巡查等工作(1、包括清扫路面、整理边坡、修复路肩、清除杂物、保持路面整 洁、砍(剪)除侵入路基的杂草和树枝等。2、疏通边沟、涵洞、泄水孔等,保持排水系统通畅。3.清除路面积水、积雪、积冰、泥沙、垃圾等,配备防滑物资,确保通行畅通安全。4.标志标牌、里程碑、界碑、护栏等维护及清洁。5.行道树刷白、修剪、维护等。6.及时清除少量塌方、少量落石等形成的路障,保持行车通畅);(二)养护工程包括农村公路维修、桥涵养护、水毁修复等。

2.3计划工期:730天

2.4招标范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日常巡查、桥涵养护、维修、水毁修复等。

2.5标段划分:普安县2021年-2022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要求:3.1.1资质要求:(1)持有有效的的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专业,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3)施工技术负责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4)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类(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3.1.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时间为准),不作财务状况要求。3.1.4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应优先引用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2020年)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以下优先顺序使用评价结果:(1)贵州省公路局最新公布(2020年)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3)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4)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5)交通运输部以及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均没有评价等级时,其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1)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2)发现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3)发现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4)发现有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按D级对待。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1日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11日09时00分至2021年09月1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ggzyjy.qxn.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08日10时00分,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桔山广场旁会展中心D区)。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0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本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QXNTF格式)上传至黔西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址:http://ggzyjy.qx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西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联系方式:/

8. 其他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安县农村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普安县地址:富康公馆1303
邮编:/邮编:/
联系人:高翔联系人:周云飞
电话:13658590407电话:18296079168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传真:/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