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营运管理中心2022年所辖高速公路二、三类桥梁维修处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遵义营运管理中心2022年所辖高速公路二、三类桥梁维修处治工程已由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黔路开发复〔20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营运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高速公路通行费支出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营运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遵义营运管理中心所辖高速
2.2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514741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4245761元。
2.3计划工期:150天
2.4招标范围:对蓉遵高速(仁赤段)桥梁定检报告中部分病害较为严重及重要构件技术状况较差的桥梁共计23座实施预防养护工作,本次主要修复病害为T梁马蹄侧面、底面纵向裂缝,箱梁腹板、底板纵向裂缝,支座变形、脱空,桥台与墩柱竖向裂缝以及桥面系常规病害等。详细范围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遵义营运管理中心2022年所辖高速公路二、三类桥梁维修处治工程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条件:(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含结构补强)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一类资质或桥梁养护甲级资质;(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5 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的最终引用将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黔交建设〔2016〕279号的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及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接受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提出的申请,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本项目信用评价结果引用养护企业信用等级。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①我省交通运输厅的信用评价等级;②交通运输部的信用评价等级;③投标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的信用评价等级。以上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若同一投标人出现多个“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时,按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引用,即引用其中等级较高的评价结果)。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 A 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 B 级对待;——仅有 1 次达到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 2 次达到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的,按 C 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 D 级不良记录超过 1 次的,或直接定为 C 级不良记录超过 2 次的,或直接 定为 D、C 级不良记录合计 2 次的,按 D 级对待。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认定,按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公路发〔2009〕 733号)第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投标人在省交易中心报名时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22日00时00分至2022年02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22日00时00分至2022年02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14日11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14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为电子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省公路局网站(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子站)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阮先生联系方式:15597735054
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17735。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建设管理处,电话:0851-85992250
8. 其他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局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营运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龙坑街道谢家坝社区(杭瑞高速遵义停车区) | 地址: | 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汇金国际商务楼1709 |
| 邮编: | 563100 | 邮编: | 550003 |
| 联系人: | 阮先生 | 联系人: | 范美方 |
| 电话: | 15597735054 | 电话: | 15180870047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0851-8857982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02000063090201361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