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0桐梓燎原至上厂、汇川区上厂至沙湾(场坝)、汇川区沙湾至鸣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10桐梓燎原至上厂、汇川区上厂至沙湾(场坝)、汇川区沙湾至鸣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已由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遵市发改审批〔202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遵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遵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汇川区境内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按设计速度60km/h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9.5m,双向4车道,路线划分为三段(G210桐梓燎原至上厂段约15.74公里、G210汇川区上厂至沙湾(场坝)段约15.38公里、G210汇川区沙湾至鸣庄段约5.13公里)全长约36.25公里(国土空间规划线位里程。),预计总投资为38.665亿元,起点位于桐梓县西南部的燎原镇蟠龙洞,连接蟠龙大道,与规划G210桐梓楚米至燎原段形成菱形立交;经蟠龙洞、田坝、城头箐、赵家湾、青龙庙,上厂(桐梓县和汇川区交界处)、米粮坝、连阡、场坝,止于汇川区高坪镇鸣庄潭湿地公园,与已建成的遵龙快线、汇川大道十字相接。注:技术标准与主要控制点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3计划工期:1天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210桐梓燎原至上厂、汇川区上厂至沙湾(场坝)、汇川区沙湾至鸣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勘察设计:工程勘察(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畅安舒美”专项费用编制(如有)、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交竣工验收配合、变更等)等;(2)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标段范围内设计咨询及审查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如有)、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境保护与景观、安保设施等沿线设施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工作、设计变更的设计咨询,勘察报告咨询(审查)工作,工程量清单审核工作并根据《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 B05-2015)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并提交咨询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
2.5标段划分: G210桐梓燎原至上厂、汇川区上厂至沙湾(场坝)、汇川区沙湾至鸣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第SJZX-1标段)G210桐梓燎原至上厂、汇川区上厂至沙湾(场坝)、汇川区沙湾至鸣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第KCSJ-1标段)
服务期限1、第KCSJ-1标段服务期:(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2)初步设计部分为合同签订后45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3)施工图设计部分为发包人指令下达之日6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2、第SJZX-1标段服务期:(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2)本项目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与勘察设计同时开展,服务期限至项目交竣工完成止;(3)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15日内完成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服务工作(如设计文件为分批次提交,则每批次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时间不超过7日)、勘察报告咨询(审查)服务工作和工程量清单审核工作,并提交咨询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4)发包人提交一般设计变更后7日内完成设计咨询(含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提交咨询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下适用于KCSJ-1标段,投标人需同时满足:(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包含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或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以下适用于SJZX-1标段,投标人需同时满足:(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为:公路专业;服务范围为: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名录;(3)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最新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及A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B、C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无论投标人为何种信用等级,其最多可在1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所投标段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时,则推荐其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剩余标段则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该剩余标段推荐顺序顺延至排名其后的投标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6投标人依据《贵州省公路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的规定,其最新(2020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 C 级以上,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招标项目采用设计“主体工程”专业)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引用原则为:(1)贵州省公路局发布的贵州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2)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3)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4)从业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厅(局、委)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A.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 级对待;B.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C.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 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 次达到直接定为C 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D.发生直接定为D 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 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 次的,按D级对待。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02日00时00分至2022年03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02日00时00分至2022年03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1(A)不适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1(A)不适用。5.2(A)不适用。3.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TYTB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3.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3.5 首次进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人,需先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才能在网上办理相关事宜。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6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公路局网站、遵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吕先生联系方式:0851-28222302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8.1.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8.1.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8.1.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8.1.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8.1.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8.1.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8.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8.2.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8.2.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8.2.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贵州省公路局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招标人异议受理电话:0851-28222302;贵州省公路局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851-85992420。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兴遵西路8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
| 邮编: | 563000 | 邮编: | 550001 |
| 联系人: | 吕先生 | 联系人: | 王龙 |
| 电话: | 0851-28222302 | 电话: | 13628504857 |
| 手机号码: | 0851-28222302 | 手机号码: | 13628504857 |
| 传真: | 0851-28222302 | 传真: | 13628504857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惠新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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