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发〔202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安县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其他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普安县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普安县盘水街道办(烟酒公司片区)
2.2项目规模:本次棚户区改造为烟酒公司片区,该片区分A、B两个地块进行建设,A、B两个地块新建总建筑面积278324.29㎡(包含停车场建筑面积57015.0㎡,共计1629个停车位)及其配套设施。本次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红线面积75752.32 ㎡ (约113.63亩),拆迁住宅面积176445.93㎡拆迁非住宅面积37570.15㎡,拆迁户数1629户。
2.3计划工期:730天
2.4招标范围:全过程跟踪审计
2.5标段划分: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PPP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条件。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1日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兴义市富康公馆1303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1日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0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0日14时00分,地点为兴义市富康公馆1303。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20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异议与投诉
联系人:周云飞联系方式:18296079168
8. 其他
无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普安县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地址: | 普安县 | 地址: | 兴义市富康公馆1303 |
| 邮编: | 561403 | 邮编: | 562400 |
| 联系人: | 王虎 | 联系人: | 周云飞 |
| 电话: | / | 电话: | / |
| 手机号码: | 15885490984 | 手机号码: | 18296079168 |
| 传真: | / | 传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