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E5227322023000130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G243普安至水龙公路(普安至牛场段)项目勘察设计及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由 三都水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黔南发改【2022】2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三都水族自治县交通运输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县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普安镇、大河镇、三合街道。 | |||||||||||||||
| 2.2 建设规模:G243普安至水龙公路(普安至牛场段),全长25.661公里。其中:杨勇关至普安段3.5公里利用既有老路,设计标准为40km/h 二级公路;普安至大河段长度为19.33Km,道路宽度为18.5m、30m,一级公路,双向四/六车道,其中桥梁4座总长560米,完成全部路基,部分路段已建成通车;大河至牛场段道路长度为2.828km,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0m,设置两座隧道,无桥梁,隧道总长1.324Km,设计速度 60km/h 。 | |||||||||||||||
| 2.3 项目周期:60天 。 | |||||||||||||||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G243普安至水龙公路(普安至牛场段)项目勘察设计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按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规定和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包括为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实地调查、路线踏勘、资料收集、地质勘探、测量、分析研究、专家评审会的汇报、会务,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等核准所需的相关资料,提出交通与旅游融合的建议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可行性报告及相关文件的报批(或核准)等工作。勘察设计:里程范围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的勘察设计;上述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若有)、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概算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阶段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交竣工验收配合、变更、竣工图编制配合、征地拆迁图编绘(如有)等)。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具备如下三项要求: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行业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③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咨询专业含公路)或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资质(咨询专业含公路),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资质、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 |||||||||||||||
|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时间前一日内至少担任过1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初步设计阶段或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1日00时00分至2023年03月16日23时59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贵州省一张网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零元,售后不退。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贵州省一张网平台: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5.2 本项目不支持不见面开标。 |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上发布。 | |||||||||||||||
| 7.其他 | |||||||||||||||
| 详见发布的招标文件。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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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03月1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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