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芙蓉江流域(三角塘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更正公告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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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正安县芙蓉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主要更正招标文件中关于监理人员在建项目要求和现场驻守时间的相关条款,明确以供应商承诺函为准。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1日。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正安县芙蓉江流域(三角塘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联系电话
18798076360、0851-28223616、13314431602
联系人
李旭辉、陈明秀、陈杰、令狐鑫
详细内容
正安县芙蓉江流域(三角塘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03242025000BK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正安县芙蓉江流域(三角塘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项目序列号:ZYB-20250929-000010-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1 | 招标文件 | 商务要求 6.其他要求6.1供应商拟派监理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6.2供应商配置在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月常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日。在施工监理过程中采购人将按上述要求对监理人员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如发现驻工地现场时间不满足要求的,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 | 6.2供应商配置在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月常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日。在施工监理过程中采购人将按上述要求对监理人员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如发现驻工地现场时间不满足要求的,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注:以上要求均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为准,承诺函格式自拟(主体工程已完工未验收完成的不认定为有在建项目)。 |
| 2 | 招标文件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4款 其他要求 1.供应商拟派监理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2.供应商配置在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月常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日。在施工监理过程中采购人将按上述要求对监理人员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如发现驻工地现场时间不满足要求的,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 | 1.供应商拟派监理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2.供应商配置在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月常驻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日。在施工监理过程中采购人将按上述要求对监理人员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如发现驻工地现场时间不满足要求的,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或解除合同。注:以上要求均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为准,承诺函格式自拟(主体工程已完工未验收完成的不认定为有在建项目)。 |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正安县水资源服务中心(正安县水土保持站)
- 地址:正安县
- 项目联系人:李旭辉
- 联系方式:1879807636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遵义新众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新蒲镇蔷薇国际X4栋16-11号
- 联系人:陈明秀、陈杰、令狐鑫
- 联系方式:0851-28223616、13314431602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关于正安县芙蓉江流域(三角塘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原采购项目编号为P5203242025000BKC,项目序列号为ZYB-20250929-000010-2,首次公告日期为2025年09月29日。本次更正主要涉及采购文件中的招标文件内容,共有两项更正。第一项更正删除了商务要求中关于供应商拟派监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的要求6.1,并对6.2条款进行了补充说明,明确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为准,承诺函格式自拟,且主体工程已完工未验收完成的不认定为有在建项目。第二项更正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1.4款的其他要求进行了相同的调整。更正日期为2025年10月11日。采购人为正安县水资源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遵义新众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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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方信息
参建方
遵义新众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者: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信息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姓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共发表 9768 条公告
参建方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陈明秀
电话:
0851-28223616
采购人
联系人:
李旭辉
电话:
1879807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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