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细则方案审查 | 为便于管理和审查,投标供应商暗标部分(整体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总页数应控制在 50页以内,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方案内容,确保关键信息清晰明了,采用简洁明了的表达方式,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如超过100页的,每超过5 页(不足5页按5页计算)扣1分,最多扣5 分 | 为便于管理和审查,投标供应商暗标部分(整体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总页数应控制在100页以内,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方案内容,确保关键信息清晰明了,采用简洁明了的表达方式,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如超过100页的,每超过5 页(不足5页按5页计算)扣 1 分,最多扣5分 |
| 2 | 招标文件第二章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序号19全部内容 | 删除此项内容 |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序号9:▲血液透析B干粉 | 规格:KC200101 | 规格:KC200101,5人份 |
| 4 | 招标文件第二章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序号8:▲血液透析A干粉 | 规格:KC200101 | 规格:KC200101,5人份 |
| 5 | 招标文件第一章“二、资金来源”,第二章,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采购内容表中21项品目的单价合计价格不得超过18035.91元,并且每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因本项目无法估计具体数量,本项目按主要采购产品单价及其他产品全部单价合计价进行填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函中报价时应勾选其他报价方式,投标函应包含主要产品(▲血液透析A干粉、▲血液透析B干粉、▲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KHA130))单价及其他产品单价汇总,其他产品(除▲血液透析A干粉、▲血液透析B干粉及▲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KHA130))全部单价合计不得超过14821.91元(并且每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 6 | 第三章评分细则“投标报价” | (一)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二)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本项目无法估计具体数量,本项目采用报单价合计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函中报价时应勾选其他报价方式,按单价合计价进行填报,采购内容表中 21 项品目的单价合计价格不得超过18035.91 元,并且每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最高限价。 | (一)投标报价得分:1.▲血液透析A干粉报价得分(5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5%)×100。2.▲血液透析B干粉报价得分(5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5%)×100。3.▲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KHA130)报价得分(15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5%)×100。4.其他产品(除▲血液透析A干粉、▲血液透析B干粉及▲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KHA130)全部单价合计报价得分(5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5%)×100。(二)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本项目无法估计具体数量,本项目按主要采购产品单价及其他产品全部单价合计价进行填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函中报价时应勾选其他报价方式,投标函应包含主要产品(▲血液透析A干粉、▲血液透析B干粉、▲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KHA130))单价及其他产品单价汇总。其他产品(除▲血液透析A干粉、▲血液透析B干粉及▲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KHA130))全部单价合计不得超过14821.91元(并且每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 7 | 招标文件第二章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备注(8)” | 为保障透析质量与设备安全,成交供应商应具备中心供液设备维保服务能力,需免费提供与本项目耗材使用相关的设备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 为保障透析质量与设备安全,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本项目服务期内与本项目耗材使用相关的设备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协调医院原中心供液设备厂家技术人员上门维保服务,维保服务费(含维保耗材及配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