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从江县人民医院血透室等医用耗材采购(D包)发布采购文件更正:暗标页数上限改为100页、删除序号19、A/B干粉规格补充“5人份”,调整报价方式与评分细则并明确其他产品单价合计上限14821.91元。更正日期2026-03-25。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从江县人民医院血透室等专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D包)
联系电话
13985808851;18308512205
详细内容
从江县人民医院血透室等专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D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52263320260002A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血透室等专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D包)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18004
首次公告日期:2026-03-20 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细则方案审查 |
为便于管理和审查,投标供应商暗标部分(整体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总页数应控制在 50页以内,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方案内容,确保关键信息清晰明了,采用简洁明了的表达方式,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如超过100页的,每超过5 页(不足5页按5页计算)扣1分,最多扣5 分 |
为便于管理和审查,投标供应商暗标部分(整体服务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总页数应控制在100页以内,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方案内容,确保关键信息清晰明了,采用简洁明了的表达方式,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如超过100页的,每超过5 页(不足5页按5页计算)扣 1 分,最多扣5分 |
| 2 |
招标文件第二章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序号19全部内容 |
删除此项内容 |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序号9:▲血液透析B干粉 |
规格:KC200101 |
规格:KC200101,5人份 |
| 4 |
招标文件第二章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序号8:▲血液透析A干粉 |
规格:KC200101 |
规格:KC200101,5人份 |
| 5 |
招标文件第一章“二、资金来源”,第二章,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采购内容表中21项品目的单价合计价格不得超过18035.91元,并且每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因本项目无法估计具体数量,本项目按主要采购产品单价及其他产品全部单价合计价进行填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函中报价时应勾选其他报价方式,投标函应包含主要产品(▲血液透析A干粉、▲血液透析B干粉、▲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KHA130))单价及其他产品单价汇总,其他产品(除▲血液透析A干粉、▲血液透析B干粉及▲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KHA130))全部单价合计不得超过14821.91元(并且每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 6 |
第三章评分细则“投标报价” |
(一)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二)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本项目无法估计具体数量,本项目采用报单价合计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函中报价时应勾选其他报价方式,按单价合计价进行填报,采购内容表中 21 项品目的单价合计价格不得超过18035.91 元,并且每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最高限价。 |
(一)投标报价得分:1.▲血液透析A干粉报价得分(5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5%)×100。2.▲血液透析B干粉报价得分(5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5%)×100。3.▲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KHA130)报价得分(15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5%)×100。4.其他产品(除▲血液透析A干粉、▲血液透析B干粉及▲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KHA130)全部单价合计报价得分(5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5%)×100。(二)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本项目无法估计具体数量,本项目按主要采购产品单价及其他产品全部单价合计价进行填报,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函中报价时应勾选其他报价方式,投标函应包含主要产品(▲血液透析A干粉、▲血液透析B干粉、▲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KHA130))单价及其他产品单价汇总。其他产品(除▲血液透析A干粉、▲血液透析B干粉及▲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KHA130))全部单价合计不得超过14821.91元(并且每项报价不得超过各单项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
| 7 |
招标文件第二章一、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备注(8)” |
为保障透析质量与设备安全,成交供应商应具备中心供液设备维保服务能力,需免费提供与本项目耗材使用相关的设备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
为保障透析质量与设备安全,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本项目服务期内与本项目耗材使用相关的设备维保及技术支持服务,包括协调医院原中心供液设备厂家技术人员上门维保服务,维保服务费(含维保耗材及配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
更正日期:2026-03-25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未更正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从江县人民医院
地址:从江县丙妹镇俞家湾路85号
项目联系人:周磊
联系方式:13985808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林城路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项目11号楼9层1号
联系人:杨志(项目负责人)、单剑莉、杨志东
联系方式:18308512205
附件
文件预览:更正公告.pdf(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hall/attach/nosession/download?attachId=8a8bb7d59cf60983019d244810934841)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从江县人民医院血透室等专科医用耗材采购项目(D包)”(采购项目编号P52263320260002A6,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18004)的采购文件更正。首次公告日期为2026-03-20,更正日期为2026-03-25。本次主要调整:暗标方案页数控制由50页改为100页,超100页按每超5页扣1分(最多扣5分);删除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序号19;将▲血液透析A/ B干粉规格补充为“KC200101,5人份”;明确报价填报方式为主要产品单价+其他产品单价合计,且其他产品单价合计不得超过14821.91元;同步调整投标报价评分细则;设备维保服务承诺要求改为中标后承担服务期内维保及协调原厂家上门维保费用。其他未更正内容不变。咨询:采购人从江县人民医院(周磊,13985808851);代理机构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830851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