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华兰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第1次答疑澄清
公告摘要
榕江县华兰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澄清,最高投标限价13577100.00元,进度款按80%支付,质保金3%待一年后无息返还。
关键信息
详细内容
榕江县华兰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经研究,对榕江县华兰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最高投标限价修改
最高投标限价:13577100.00元,其中临时工程485893.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相应价格的,按无效标处理。
主要控制单价如下: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
| 砂砾石开挖(弃渣运距1km) | m³ | 15.92 | ▲ |
| C15基础混凝土 | m³ | 439.10 | ▲ |
| 高尔凡、覆塑格宾石笼(规格1m*1m*1m) | m³ | 411.11 | ▲ |
| 高尔凡、覆塑格宾石笼(规格1m*1.2m*1m) | m³ | 398.83 | ▲ |
| 高尔凡、覆塑格宾石笼(规格1m*1.5m*1m) | m³ | 388.77 | ▲ |
| M7.5浆砌石 | m³ | 344.28 | ▲ |
| C15混凝土压顶 | m³ | 441.56 | ▲ |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修改
工程进度款支付:承包方施工人员正式进场施工后,可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向发包方提出进度款拔付申请,工程报量以监理及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审核的工程量为准,发包人根据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按监理和发包人检验合格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当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80%后不再进行支付。
工程结算: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经工程验收小组验收合格,承包方以完税发票及审计报告等资料与发包方结算,发包方扣除3%的工程质保金和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余款与承包方一次性结清。扣除的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调查无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承包方;3%的工程质保金,待工程运行一年后,经发包方质检部门与运行单位对工程进行复查,确认工程没有主体质量问题,发包方再将扣除的质保金全额无息的支付给承包方。
三、质量保证金修改
质量保证金:承包方以完税发票及审计报告等资料与发包方结算,发包方扣除3%的工程质保金和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余款与承包方一次性结清。扣除的2%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调查无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承包方;3%的工程质保金,待工程运行一年后,经发包方质检部门与运行单位对工程进行复查,确认工程没有主体质量问题,发包方再将扣除的质保金全额无息的支付给承包方。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同修改,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完整摘要
参建方信息
作者信息
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共发表 591 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