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完全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次答疑(异议回复)
针对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异议等,现做以下答复:
异议内容(一):
1、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中1.9室外工程中包含20个单位工程,但提供的EXCELI清单中仅有16个单位工程,无边坡土石方工程、安装管网附属土建工程、配电房工程、1#车库及室内体育用房-电缆及桥架工程,请明确清单内容。
2、室外工程中的排洪沟工程中无清单项,仅有专业暂估价且含税价格与不含税价格均相同请,明确。
3、室外工程中的充电桩工程中无清单项,仅有专业暂估价且含税价格与不含税价格均相同,请明确。
4、室外工程中的燃气工程中无清单项,仅有专业暂估价且含税价格与不含税价格均相同,请明确。
答复:
1、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于2026年6月9日更换为完整的清单。
2、根据GBT50500-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2.0.15专业工程暂估价“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在招标时暂不能确定工程具体要求及价格而预估的含增值税的专业工程费用。”的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为含税金额。
异议内容(二):
我公司己收悉《清镇市完全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经核对发现:招标文件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电子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黔建建通(2023)16号,2023版)正文内容不一致。
答复: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4.3条规定以下述为准: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5)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7)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9)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清镇市教育局
联系人: 刘灿
电话: 17385674495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宏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世杰、雷云、梁咏琪
电话: 0851-84130529
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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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