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澄清:将相关人员岗位设置中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更正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涉及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三个岗位。
详细内容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澄清公告
评标标准和方法更正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中(3)相关人员岗位设置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的要求进行更正。
原内容
- 安全员:1、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的得1分。
- 质检员:1、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的得1分。
- 施工员:1、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的得1分。
更正后内容
- 安全员:1、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的得1分。
- 质检员:1、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的得1分。
- 施工员:1、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合格证书的得1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的澄清公告。主要更正内容为相关人员岗位设置要求中,将"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更正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涉及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三个岗位的证书颁发部门表述,要求持有相应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或岗位合格证书)方可得分。其他评标标准和方法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