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43普安至水龙公路(普安至牛场段)改扩建工程第四标段(K16+360.000-K29+597.511)施工第4号补遗书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就《G243普安至水龙公路(普安至牛场段)改扩建工程第四标段(K16+360.000-K29+597.511)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4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以本补遗书内容及本次发布的最新招标文件为准。
补遗书内容为:
一、公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8条的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365187085.50元。
二、因“信用中国”网站无法直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询,将招标文件中关于“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容修改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条修改为“过程及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四、补充上传本项目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贵州贵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