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五星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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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绥阳县五星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更正,调整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五种情形,包括撤销投标、拒签合同、虚假材料、行贿谋取中标等。其余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绥阳县五星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更正
详细内容
绥阳县五星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更正
我公司代理的绥阳县五星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已于2024年5月28日发布招标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规定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4项规定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包括以行贿谋取中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行为。
二、更正内容
现更正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自愿放弃中标的
-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 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及下载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及开标时间不变。
完整摘要
绥阳县五星河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发布于2024年5月28日。本更正主要涉及投标保证金退还条款的调整。原招标文件中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包括行贿、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现更正为五种具体情形: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放弃中标、提供虚假材料、行贿谋取中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余招标内容及开标时间保持不变,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并下载更新的招标文件。
作者信息
贵州清禧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清禧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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