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海马冲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对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区分直接发包和非直接发包项目的不同要求。
详细内容
关于"海马冲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海马冲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编号E52010320240005CB)项目做出澄清说明如下:
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中所述"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现修改为"证明材料:(1)非直接发包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2)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由甲方盖章的项目为直接发包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特此澄清!
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海马冲停车场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编号E52010320240005CB)的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主要内容为对原招标文件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的证明材料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说明。修改内容明确区分了非直接发包项目和直接发包项目两种情况,对应不同的证明材料要求。非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甲方盖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时间均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澄清通知由贵州聚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