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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首部枢纽工程(含供水灌溉总管)施工异议答疑通知(002)

2024-11-27 17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宣威水库工程首部枢纽工程施工异议答疑通知(002),针对投标人关于施工供水供电、征地范围、工程单价表格等三个问题进行回复,明确相关技术条款和实施要求。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首部枢纽工程(含供水灌溉总管)
公告类型
施工异议答疑

详细内容

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首部枢纽工程(含供水灌溉总管)施工异议答疑通知(002)

各投标人:

现对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作如下回复:

问题1

根据专用合同条款6.2(施工招标文件P115):发包人出资建设的临时设施为施工供水系统、供电系统、办公、生活用房,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以上临时设施的所有权均属发包人。根据专用合同条款4.1.10(施工招标文件P106):施工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提供施工用电。电价由承包人与供电部门协商确定。招标图纸中有1#、2#施工营地化粪池、污水池,砂石加工系统废水处理池等图纸。请问:未见施工供水系统、供电系统、办公、生活用房招标图纸,需提供图纸。请明确施工用电、施工用水是否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回复1:施工供水详见《技术条款》2.6,2.16.5条款,施工供电详见《技术条款》2.5条款,发包人提供10kV施工用电电源点时间预计为2025年6月30日。办公、生活用房按照业主营地管理房图纸考虑永临结合,剩余由承包人自行规划实施。

问题2

根据专用合同条款6.1.2(施工招标文件P115):发包人征地红线外: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土地临时征用的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可给予必要协助。根据专用合同条款2.3.4(施工招标文件P104):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征地范围待承包人进场后由承包人根据实施阶段批准的用地红线范围进行复核,上报用地计划后由发包人开展征地相关工作。请问:招标《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中规划的地块是否在永久征地红线内?

回复2:招标《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中规划的地块在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征地红线内。

问题3

根据水利部文件水总【2014】429号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材料补差、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及税金组成,而直接费由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组成,招标文件第210页工程单价汇总表、第219页工程单价计算表的格式不够完整,故工程单价汇总表、工程单价计算表是否可以按以下格式修改(格式详见附件),请明示。

回复3:招标文件中工程单价汇总表、工程单价计算表为模板格式,如涉及材料补差和未计价装置性材料费的按水利部文件水总【2014】429号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可在工程单价汇总表和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相应地方增加表格。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贵州省黔东南州宣威水库工程首部枢纽工程(含供水灌溉总管)施工项目的第002号异议答疑通知。公告针对投标人提出的三个主要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复:第一,关于施工供水、供电、办公生活用房的问题,明确施工供水详见技术条款2.6和2.16.5,施工供电详见技术条款2.5,发包人提供10kV施工用电电源点预计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办公生活用房按业主营地管理房图纸考虑永临结合;第二,关于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中规划地块的征地问题,确认该地块在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征地红线内;第三,关于工程单价汇总表和计算表格式的问题,允许投标人按水利部规定在相应位置增加表格。公告由贵州水投宣威工程有限公司和贵州滋黔设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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