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榕江县第1次答疑澄清
公告摘要
对榕江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主要调整评分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增至26分,新增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7分,企业业绩调整为2分,其他评审因素减至4分。
关键信息
详细内容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榕江县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榕江县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修改内容
分值构成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从20分调整为26分;其他评审因素从10分调整为4分;投标报价保持65分;项目管理机构保持5分;阐述方案保持0分;企业信用保持0分;细微偏差扣分保持0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调整: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2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7分(评分标准调整为优5.0-7.0分、良3.0-4.9分、一般1.0-2.9分、差0.9分以下,缺项0分);施工总进度2分;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2分;确保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技术措施2分;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7分(新增项目,围绕退化林修复和封山育林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阐述,评分标准为优5.0-7.0分、良3.0-4.9分、一般1.0-2.9分、差0.9分以下,缺项0分);主要施工设备配置3分;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1分。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调整:企业业绩从8分调整为2分。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以此类推,本项满分2分。类似业绩是指实施林业工程、石漠化治理、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工程及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需项目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佐证。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变更澄清文件。警告: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关注该项目变更(澄清)内容,因自身未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的变更(澄清)内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发布单位: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贵州泽雨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3日
完整摘要
参建方信息
作者信息
贵州泽雨招标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贵州泽雨招标有限公司
共发表 193 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