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石漠化治理项目锦屏县招标文件澄清。主要调整:施工组织设计20分改为26分,新增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7分,企业业绩8分改为2分,其他评审因素10分改为4分。投标人需及时关注平台变更内容。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锦屏县
联系人
黔东南州生态修复与利用中心(贵州泽雨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
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锦屏县招标文件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锦屏县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修改内容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修改如下:
| 修改项目 |
原分值 |
新分值 |
| 施工组织设计 |
20分 |
26分 |
| 其他评审因素 |
10分 |
4分 |
|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评分标准 |
优:7.0-5.6分,良:5.6-3.1分,一般:3.0-1.1分,差:1.0-0.1分 |
优:5.0-7.0分、良:3.0-4.9分、一般:1.0-2.9分、差:0.9分以下 |
| 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 |
无此项 |
新增7分 |
| 企业业绩 |
8分 |
2分 |
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7分):围绕项目退化林修复和封山育林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阐述,按是否合理性、针对性、可靠性等评分:优5.0-7.0分、良3.0-4.9分、一般1.0-2.9分、差0.9分以下,缺项0分。
企业业绩(2分):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得2分,以此类推,本项满分2分。类似业绩是指实施林业工程、石漠化治理、营造林、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工程及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并需项目业主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佐证,原件应在招标结束后提供备查,如提供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备案。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变更澄清文件。
警告: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关注该项目变更(澄清)内容,因自身未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的变更(澄清)内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完整摘要
本公告为贵州省黔东南州沅江源区(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与水源涵养项目(2024年)锦屏县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主要修改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分值从20分增加至26分;其他评审因素分值从10分降低至4分;新增现场实施及组织管理评分项目(7分),要求围绕退化林修复和封山育林现场实施进行阐述;企业业绩分值从8分降低至2分,要求提供近5年内类似业绩证明。所有投标人需及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变更内容,未及时关注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