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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第十二小学学生食堂及足球场建设项目答疑澄清文件

2025-04-29 23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兴义市第十二小学学生食堂及足球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更正。主要更正:取消履约担保要求;明确禁止转包分包;调整评标扣分系数。请投标人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兴义市第十二小学学生食堂及足球场建设项目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详细内容

兴义市第十二小学学生食堂及足球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我单位拟建的兴义市第十二小学学生食堂及足球场建设项目,于2025年04月2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更正。

一、履约担保相关更正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7.4.1履约担保条款规定投标人可使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现更正为: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担保。

二、转包分包相关更正

原招标文件10.1.3条款规定中标人不得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的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现更正为:在合同履行中,中标人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三、评标办法相关更正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的扣分系数K值进行调整。原公式中Bn大于J时K取0.2,Bn小于J时K取0.1。现更正为:Bn大于J时K取1.5,Bn小于J时K取1.25,Bn等于J时K取0。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为:I=65-P×K×100(其中I为投标总价得分,I≥0;P为偏差率)。

招标文件涉及此更正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完整摘要

兴义市教育局发布兴义市第十二小学学生食堂及足球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主要更正内容包括:一、取消履约担保要求,原规定投标人需提交不大于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现更正为本项目无需提供履约担保;二、明确中标人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三、调整评标办法中投标总价得分计算公式的扣分系数,将Bn大于J时的系数从0.2调整为1.5,Bn小于J时的系数从0.1调整为1.25。招标文件已于2025年04月27日发布,请投标人下载最新文件进行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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