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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红光村和排生村农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2025-04-29 26 次浏览 变更公告

公告摘要

台江县红光村和排生村农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调整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和社保证明。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台江县红光村和排生村农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澄清

详细内容

台江县红光村和排生村农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台江县红光村和排生村农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文件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中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更正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职称证、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其他均不作更改。

发布单位:台江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9日

完整摘要

本公告是对台江县红光村和排生村农村道路提升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主要修改内容为:调整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中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最低要求,删除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要求,仅保留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需提供职称证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由台江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04月29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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